同步解读 专业精准

同步解读 专业精准

总局关于发布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等4项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(2017年第6号)

发布时间:2017年01月17日

总局关于发布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等4项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(2017年第6号)    


 

   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,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《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》《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》《体外除颤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》《光固化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》(见附件),现予发布。

  特此通告。

  附件:1.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

     2.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
     3.体外除颤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
     4.光固化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

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
 2017年1月16日

  2017年第6号通告附件1.docx


   2017年第6号通告附件2.docx


   2017年第6号通告附件3.doc


   2017年第6号通告附件4.docx


TOP